≈≈国发股份600538≈≈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1.27) [2024-11-27] (600538)国发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5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含 3 名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共有 8 人,空缺 1 名非独立董事。 (一)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近期,公司收到相关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朱蓉娟女士(截至提名函出具日 2024 年 11 月 7 日其持有公司 7.57%的股份)提名刘天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截至提名函出具日 2024 年 11 月 6 日,郭焕珍女士、付国龙先生、吴晟 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3.04%的股份,具体的持股数量及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郭焕珍 13,948,600 2.66 付国龙 1,216,400 0.23 吴晟 781,300 0.15 合计 15,946,300 3.04 上述三位股东联合提名张小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经审核,上述股东的提名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1、刘天凛先生 刘天凛: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投资管理学硕士,会计学硕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管理学院 EMBA。曾任花旗集团财富管理公司副总裁,渣打银行中国区高级副总裁,中国民生银行投行业务中心总监,中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中国民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兼总裁,华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远东宏信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副会长,国家发改委创投专业委员会特邀常务理事。现任天合(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刘天凛先生与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经查,刘天凛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天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根据公司向广西证监局查询的证券期货诚信情况结果显示,刘天凛先生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具体如下: A、被四川证监局行政处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于 2021 年5 月 28 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7 号),鉴于刘天凛与北京人济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增持“裕兴股份”股票比例超过 5%未按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及在限制期内交易“裕兴股份”股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决定:(1)对刘天凛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2)对刘天凛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80 万元罚款。该行政处罚作出至今已超过 36 个月。 B、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1 月 28 日作出 《关于对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刘天凛、章熠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2】126 号),对于北京人济、刘天凛在合计持有裕兴股份股 票比例变动达到 5%时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并存在限制期内交易裕兴股份股票的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刘天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该纪律处分至今未满 36个月。 2、张小玮先生 张小玮:197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本硕毕 业,获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神经元网络、嵌入式计算机系统、航空航天控制。曾任无锡掌睿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无锡买卖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资管理顾问、资产处理小组负责人。现任上海锐意诚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高科元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昀清甫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锐意衡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商机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东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尚机无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张小玮先生与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经查,张小玮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小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天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1 票,弃权 1 票。 董事姜烨先生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原因如下: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1 月对刘天凛先生所处以的公开谴责纪律处分至今未满 36 个月,对上市公司治理有潜在影响,故对提名刘天凛先生的议案投反对票。 独立董事曾艳琳女士对该议案投了弃权票,主要原因是:(1)刘天凛先生被监管机构先后两次处罚中的第二项(深证上(2022)126 号)纪律处分的日期显示 2022 年 1 月 28 日,因该纪律处分未满 36 个月。(2)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坚持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和严肃性,为了让不同股东推荐的两位候选人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提名机会,故未否决该议案。(3)针对董事候选人刘天凛先生的情况,建议各位股东及董事会成员在这一重大事项上,一定要谨慎、慎重使用手上的提名权和投票权,要考虑到该结果将会给公司带来包括不限于对公司形象的影响、與论的关注、监管机构对相关股东及进行投票选举的董事的后续问询以及可能带来的小股东“用脚”投票等问题,而且一定要兼顾到各个股东群体尤其是小股东群体的知情权和利益。基于上述原因,对提名刘天凛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投了弃权票。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小玮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董事彭韬先生对本议案投了反对票,原因如下:(1)提名股东郭焕珍自今年八月份通过法拍取得 2.63%的股份,作为股东在公司的时间很短,对公司业务没有深刻的了解,难以对未来公司的发展提供深入的支持;(2)该候选人并未提出对公司未来的具体业务发展规划,包括如何扭转当前公司业务亏损的现状、如何进一步发展提升公司业务、如何结合其自身背景和资源为公司创造价值;(3)该候选人的自身背景既没有医疗行业从业经验和资源,也没有行业整合能力,未能看出有能力促进公司发展。 刘天凛先生、张小玮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采用差额选举方式补选非独立董事及选举程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大会采用差额选举方式补选董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通过差额选举的方式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目前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为 2 名独立董事,尚缺少一名委员。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对 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刘天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票。 独立董事兼提名委员会主任曾艳琳女士对本议案投了弃权票,原因如前所述【具体详见“一、(三)、1”】。 独立董事兼提名委员会委员许泽杨先生对本议案投了弃权票,原因如下:因该候选人存在诚信监管措施未到期,应予披露。考虑到董事人选对公司治理结构相当重要,而目前提名委员会仅有 2 名委员,为体现集体决策,建议对该人选是否符合董事候选人交由董事会会议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小玮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公司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予完全采纳的原因 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享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的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权利,但最终决定权仍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此外,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3.2.2 条规定,董事候选人刘天凛先生最近 36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属于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丰富的投资及管理经验将有助于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综合前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未完全采纳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并将刘天凛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本次董事会予以审议。 2、针对《关于提名刘天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许泽杨先生在提名委员会会议上投弃权票,但在董事会会议上投同意票的原因说明 就上述问题,许泽杨先生向公司提交了如下书面说明: 许泽杨先生在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情况时,其认为刘天凛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方面并不存在限制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只是需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的规定予以披露,故并不能否认其候选人资格,但考虑到鉴于原董事长兼提名委员会委员辞职后提名委员会仅有 2 名独立董事作为委员,董事人选的决定又与公司未来经营管理息息相关,故建议交由董事会进行审议。基于上述原因,在提名委员会会议中对该议案投了弃权票。 在董事会审议议案过程中,许泽杨先生从独立董事履职义务的角度出发,认为应从合规性考虑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即刘天凛先生不存 [2024-11-27] (600538)国发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57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为 1 人,董事候选人为 2 名,故股东大会将以累积 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提请股东在投票时按照相关规则的规定规范操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 3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通过差额选举的方式补选非独立 应选董事(1)人 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张小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 1.02 选举刘天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38 国发股份 2024/12/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 2024 年 12 月 11 日(8:30-12:00,14:00:-17:30) 2024 年 12 月 12 日(8:30-12:00,14:00:-17:30) 2、登记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 3 号国发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 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登记收件截止日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7:30,并请在传 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参加现场股东大会所需资料 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和参会,代理人另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和参会;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和参会,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和参会。授权委托书格式参照附件 1。 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相关证件。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李勇、黎莉萍 联系电话:0779-3200619 传 真:0779-3200618 电子邮箱:securities@gofar.com.cn 邮 编:536000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 3 号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公司通过差额选举的方式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张小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刘天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 [2024-10-30] (600538)国发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52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及 会议资料,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事前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潘利斌先生原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 辞去前述职务。潘利斌先生自 2009 年 9 月先后担任公司总裁、董事长职务达 15 年有余,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在推动公司重大转型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治理、经营管理、资本运作、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为了保持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稳定,充分发挥潘利斌先生多年积累的 管理经验和智慧,同意聘任潘利斌先生为公司高级顾问,聘期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6 年 5 月 30 日(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顾问费为 176 万元/年(含税) 并按月支付。其提供顾问服务主要包括:(1)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战略高度提出企业发展的方向、重点和对策措施等,为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经营战略、资本运作、重大经济活动以及具体项目建设、合作、合资、谈判、可行性研究等建言献策;(2)利用和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公司引进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等重点产业和资源要素,以期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3)围绕战略方案的实施落地,指导公司制定关键职能支撑措施,包括公司组织管理优化、子公司管控建议等,以及就需政府支持的事项提供个人顾问意见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由于潘利斌先生在最近12 个月内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职务,潘利斌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聘请潘利斌先生为公司高级顾问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包含本次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除潘利斌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外,公司未与潘利斌先生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 本议案事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顾问暨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2024-10-30] (600538)国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拍卖成交确认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54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拍卖成交确认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0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的公司2,070.565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过户至买受人深圳启宏汇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 ●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1.52%下降到7.57%,持股比例下降了3.9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公告》(临2024-047),2024年10月9日,深圳启宏汇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阿里司法拍卖网站成功竞买了朱蓉娟持有公司的2,070.565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5%)。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PROP系统查询并向控股股东核实,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10月28日办理完成司法过户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券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PROP系统查询获悉,朱蓉娟质押给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润泰”)的公司1,410万股股份于2024年10月25日解除了质押,朱蓉娟质押给东营容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容德”)的公司234万股股份于2024年10月25日解除了质押。本次解除质押的1,644万股股份占朱蓉娟2024年10月25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7.2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4%。截至2024年10月25日,朱蓉娟质 押给海南润泰的公司股份余额为0万股,质押给东营容德的公司股份余额为316万 股。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28日,朱蓉娟持有公司股份39,694,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7.57%,其质押的股份数为2,100万股,质押股份的数量占其所持股份的比 例为52.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1%。截至2024年10月28日,朱蓉娟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质押的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61.3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解除质 股份质 质押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押后剩余质 押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份 称 例 押数量 所持股 司总 份中限售 中冻结股份 份中限售 中冻结股份 份比例 股本 股份数量 数量 股份数量 数量 比例 朱蓉娟 39,694,885 7.57% 21,000,000 52.90% 4.01% 0 21,000,000 0 18,694,885 彭韬 3,472,700 0.66% 0 0 0 3,472,700 广西国 发投资 2,329,371 0.44% 2,150,000 92.30% 0.41% 0 1,637,995 0 179,371 集团有 限公司 姚芳媛 12,323,000 2.35% 12,323,000 100.00% 2.35% 0 0 0 0 合计 57,819,956 11.03% 35,473,000 61.35% 6.77% 0 22,637,995 0 22,346,956 三、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公司的股份司法过户情况 2024年10月9日,深圳启宏汇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阿里司 法拍卖网站成功竞买了朱蓉娟持有公司的2,070.5657万股股票。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PROP系统查询并向 控股股东核实,2024年10月28日朱蓉娟持有的公司2,070.565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 已过户至买受人深圳启宏汇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朱蓉娟 义务人基 住所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 103 号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10 月 28 日 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股份种类 变动数量(股) 变动比例 明细 司法拍卖划转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 股) -20,705,657 -3.95% 五、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朱蓉娟 60,400,542 11.52% 39,694,885 7.57%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法院司法拍卖过户,朱蓉娟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11.52%减少到7.57%,持股比例下降3.95%。截至2024年10月28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1.03%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治理和持续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2024-10-30] (600538)国发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4元 每股净资产: 1.61838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3% 营业总收入: 2.6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1亿元 [2024-10-28] (600538)国发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51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 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现任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鉴于潘利斌先生 2024 年 10 月 15 日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后,董事会成员为 8 名。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鉴于公司目前没有副董事长,且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程序,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需要推举一名现任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增补董事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 公司现有 8 名董事,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同意推举姜烨先生(简历见附件 1)为公司代理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代行职责的期限自 2024 年 10月 26 日起至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公司董事补选及 董事长的选举等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62.50】%。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 1 姜烨:1981 年 8 月出生,硕士,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 FCA,曾任安 永会计师事务所(英国/爱尔兰)副经理、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新加坡)经理、小蝌蚪(香港)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顾问,广东汇展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唯专美科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美态美肤有限公司董事,重庆维邦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和重 庆唯专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监事。2024 年 8 月 9 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2024-10-17] (600538)国发股份:关于董事长兼总裁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50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兼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潘利斌先生的辞职报告。潘利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和公司总裁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潘利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要求,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潘利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潘利斌先生持有公司 1.64%的股份,潘利斌先生 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潘利斌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开拓创新,在推动公司重大转型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治理、经营管理、资本运作、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潘利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 [2024-10-17] (600538)国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拍卖成交确认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8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拍卖成交确认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0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的公司9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过户至买受人上海楷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 ●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13.24%下降到11.52%,持股比例下降1.7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 9 月 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临2024-044),2024年9月11日,上海楷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阿里司法拍卖网站成功竞买了朱蓉娟持有公司的9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2%。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PROP系统查询并向控股股东核实,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10月15日办理完成司法过户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券解除质押情况 1、证券质押情况 重庆威灵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广西六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出借资金 6,000 万元人民币。2021 年11 月 2 日,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的一致行动人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以持有的公司 2,715 万股股份为广西六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向重庆威灵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灵顿”)的上述委托贷款提供了 质押担保。2021 年 12 月 8 日、2022 年 1 月 27 日,朱蓉娟分别将持有的公司 400 万股、500 万股股份补充质押给威灵顿,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担保。 详见 2021 年 11 月 3 日、2021 年 12 月 9 日、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在《上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广西六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欠威灵顿的债务本金余额 为 1,500 万元,朱蓉娟及一致行动人国发集团质押给威灵顿的公司股份余额合计 1,115 万股,其中:朱蓉娟为 900 万股,国发集团为 215 万股。 2、证券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PROP系统查询获悉,朱蓉 娟质押给威灵顿的公司900万股股份于2024年10月14日解除了质押,本次解除质 押的股份占其2024年10月14日所持股份的比例为12.9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2%。截至2024年10月14日,朱蓉娟质押给威灵顿的公司股份余额为0万股。 截至2024年10月15日,朱蓉娟持有公司股份60,400,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11.52%,其质押的股份数为3,744万股,质押股份的数量占其所持股份的 比例为61.9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14%。截至2024年10月15日,朱蓉娟及 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解除质 股份质 质押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押后剩余质 押占其 占公 已质押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 未质押股份 例 押数量 所持股 司总 股份中 中冻结股份 股份中 中冻结股份 份比例 股本 限售股 数量 限售股 数量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朱蓉娟 60,400,542 11.52% 37,440,000 61.99% 7.14% 0 37,440,000 0 22,960,542 彭韬 3,472,700 0.66% 0 0 0 3,472,700 广西国发投资 2,329,371 0.44% 2,150,000 92.30% 0.41% 0 1,637,995 0 179,371 集团有限公司 姚芳媛 12,323,000 2.35% 12,323,000 100.00% 2.35% 0 0 0 0 合计 78,525,613 14.98% 51,913,000 66.11% 9.90% 0 39,077,995 0 26,612,613 二、本次司法过户的具体情况 2024年9月11日,上海楷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阿里司法拍卖网站成功竞 买了朱蓉娟持有公司的900万股股票。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PROP系统查询并向 控股股东核实,2024年10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的公司900万股无限售 流通股已过户至买受人上海楷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朱蓉娟 义务人基 住所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 103 号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10 月 15 日 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股份种类 变动数量(股) 变动比例 明细 司法拍卖划转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 股) -9,000,000 -1.72%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朱蓉娟 69,400,542 13.24% 60,400,542 11.52%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法院司法拍卖过户,朱蓉娟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13.24% 减少到11.52%,持股比例下降1.7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4年3月2日至2024年10月15 日期间的权益变动达到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要求,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7日披 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 书的提示性公告》(临2024-049)。 3、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 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 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治理和持续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 [2024-10-17] (600538)国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9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权益变动情况 自 2024 年 3 月 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彭韬、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姚芳媛通过司法拍卖划转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合计减持了公司 2,880 万股股份,合计减持比例达到 5.49%。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一致行动关系 彭韬、朱蓉娟夫妇分别持有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 52.38%、47.62%的股权,且通过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朱蓉娟、彭韬、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朱蓉娟、姚芳媛分别持有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5%、16%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朱蓉娟与姚芳媛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权益变动情况 自 2024 年 3 月 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彭韬、 国发集团、姚芳媛通过司法拍卖划转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合计减持了公司 2,880万股股份,合计减持比例达到 5.49%。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变动数量(股) 变动比例 朱蓉娟 司法拍卖成交过户 2024/4/29 -6,000,000 -1.14% 司法拍卖成交过户 2024/10/15 -9,000,000 -1.72% 彭韬 司法拍卖成交过户 2024/8/23 -13,800,000 -2.63% 合计 -28,800,000 -5.49%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 2024 年 5 月 6 日、2024 年 8 月 27 日、 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朱蓉娟 75,400,542 14.38% 60,400,542 11.52% 彭韬 17,272,700 3.30% 3,472,700 0.66% 国发集团 2,329,371 0.44% 2,329,371 0.44% 姚芳媛 12,323,000 2.35% 12,323,000 2.35% 合 计 107,325,613 20.47% 78,525,613 14.9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即朱蓉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彭韬、朱蓉娟夫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 2024 年 10 月 17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 [2024-10-17] (600538)国发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 [2024-10-10] (600538)国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7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 司法拍卖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10 月 8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 12: 31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 院对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 的公司 2,070.5657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95%) 进行 了公开司法拍卖, 深圳启宏汇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网络拍卖中以 6,864.5942 万元的价格竞买成功。 ●拍卖最终成交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 定为准。 后续仍涉及交纳尾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股权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 9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南宁 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的公司 2,070.5657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95%)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 12:31 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 二、股权拍卖的结果 根据 2024 年 10 月 9 日 12:31:21 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 成功确认书》,竞拍结果如下: 处置单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标的物名称:朱蓉娟持有的 20705657 股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 标的物网拍链接: 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836889228025.htm2 网拍开始时间: 2024/10/08 10:00:00 网拍结束时间: 2024/10/09 12:31:21 网络拍卖竞价结果: 用户姓名深圳启宏汇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过竞买号 Q1562 于 2024/10/09 12:31:21 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朱蓉娟 持有的 20705657 股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项目公开竞价中,以 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 ¥68645942(陆仟捌佰陆拾肆万伍仟玖佰肆拾贰 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 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最终成交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成 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交纳尾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过户等环节,其最 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2024 年 9 月 11 日,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对朱蓉娟持有的公司 900 万股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2%)进行公开司法拍卖, 上海楷巨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 2024 年 10 月 9 日,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对朱蓉娟持有的公司 2,070.5657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95%) 进行公开司法拍卖, 深圳启宏汇兴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为 16.69%。 若上述法拍的 2,970.5657 万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下降到 11.03%,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控股股东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 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3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例 累 计 被 司 法 冻 结、司法标记的 数量 合计占其所 持股份比例 合计占公 司总股本 比例 朱蓉娟 69,400,542 13.24% 69,400,542 100.00% 13.24% 彭韬 3,472,700 0.66% 3,472,700 100.00% 0.66% 广西国发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2,329,371 0.44% 1,817,366 78.02% 0.35% 姚芳媛 12,323,000 2.35% 0 0 0 合计 87,525,613 16.69% 74,690,608 85.34% 14.25% 控股股东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14.25%,其被司法冻结的比例较高。 如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后续被 司法处置且被处置的股份占比较大, 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进而对 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处置的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 第二十二条、 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大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 股票质押违约处置等导致减持股份的,若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 执行的,参照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规定。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 所受让的股份。 5.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 该 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 [2024-09-21] (600538)国发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 上 午 11:00-12:00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平 台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召开了 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上午 11:00-12:00 2 、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4、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裁潘利斌先生;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尹志波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勇先生;独立董事许泽杨先生出席了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二、投资者咨询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回复 问题一: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什么? 涉及到哪些行业? 回复: 公司的主要产业为医药产业(医药制造、医药流通、医学影像等医疗技术服务)、司法 IVD(体外诊断)产业等大健康产业。 问题二:目前的医改政策对公司经营情况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回复: 随着国家医改政策的深入推动,医保控费、“零加成”、“三省低价联动降价”、“集团采购招标”、分级诊疗等政策不断出台,以及药品集中采购的常态化,医药市场集中度提高,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医药流通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持续增大。 公司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发展及监管动态,加强对行业政策的解读和把握,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与品种结构,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合规经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 问题三:公司在医药领域有什么核心竞争力? 回复: 国发制药厂具有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 国发制药厂目前生产的剂型包括滴眼剂、片剂、颗粒剂、散剂、酒剂等,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珍珠及其贝壳是北部湾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中间体珍珠液的提取技术比较先进,生产的“海宝”牌珍珠明目滴眼液是 1999 年国家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曾获得北海市及广西科技进步奖,是广西名牌产品;主营品种珍珠明目滴眼液同时列入国家医保目录以及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市场、消费者反映良好。具有一定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 医药流通企业具有地域优势和品牌优势。 北海医药和钦州医药为医药流通企业,以药品批发零售为主。一是具有区域市场渠道覆盖优势。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与北部湾地区三甲、二甲以上医院建立了稳定的长期良好合作关系,具有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在钦州、北海、防城港等北部湾地区有一定的竞争力。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厂生产的中药饮片,因建厂时间较早,饮片质量持续稳定,在钦州市地区享有很高的声誉。 问题四:公司投资的广州高盛生物公司,产品技术上有什么领先优势? 回复: 高盛生物主要产品包括 DNA 检测设备、试剂及耗材等法医 DNA 鉴定产品, 并提供人类身份鉴定相关的基因组学鉴定、数据分析等综合技术服务,项目涵 盖 DNA 提取、DNA PCR-STR 复合扩增、DNA 数据入库等。 高盛生物及其子公司高盛智造为高新技术企业及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截至目前,高盛生物及其子公司共取得授权的专利 53 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 6 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0 件,授权外观专利 6 件,授权软件着作权 11 件。 高盛生物自主研发生产的“超微量 DNA 自动提取检测工作站”,是为刑侦领域量身定做的全自动(自动裂解、自动离心、自动纯化)、高通量(最大可达 96 个检材)核酸提取工作站,2019 年被公安部评为首届刑事技术“双十计划”攻关创新大赛银奖,且 2021 年获得了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是 DNA 鉴定检测领域实现国产替代的精细自动化装备之一,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高盛智造的“合成生物学智造的自动化物联化系统”获得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暨 2023 年广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生物医药成长组优胜奖。 高盛生物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人才积累,拥有成熟的业务模式,现已形成集设备研发、耗材生产、技术服务、司法鉴定四大业务为一体,具备群体高通量测序核心技术和精细刻画精准识别刑侦技术的高新技术生物企业,创造性 地实现了从案发现场物证的 DNA 获取到 DNA 数据分析入库的法医 DNA 鉴定一站 式服务体系,具有全产业链优势。 高盛生物业务立足于华南 DNA 检测市场,常年服务于广东省各级公安单位的 DNA 实验室新建、扩建和设备更新换代项目,配套提供 DNA 检测试剂耗材,参与 DNA 测序和数据库建库项目,为广州市、东莞市、江门市等主要市局、分局公安系统 DNA 实验室建设项目提供产品和技术服务方案,为客户提供成套设备、日常试剂耗材和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在广东省公安系统 DNA 数据库建库服务中具有一定的客户渠道优势。 问题五:公司的应收账款越来越多请问有什么政策应对吗? 回复: 公司将不断强化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和日常管理,强化对经营活动现金流的管控,加大重点客户应收款项的对账和清收力度,有效控制和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具体措施如: 加强内部控制:公司修订和完善了应收账款管理的相关制度,确保应收账款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规范和责任人。负责监督和执行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提高回款效率。 客户信用评估:对客户进行细致的信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和授信额度,以预防信用风险。 账龄分析: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识别逾期账款,并根据账龄的长短采取不同的催收策略。 定期对账:与客户进行定期对账,确保双方对应收账款的记录一致,及时发现并解决差异。 法律手段:对于长期无法回收的应收账款,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坏账准备:根据历史经验和市场情况合理计提坏账准备,以反映潜在的信用损失。 问题六:近几年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较频繁地被冻结和拍卖,对公司造成哪些影响? 回复: 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16.69%,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 85.34%(“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累计被质押的股份占其持股的比例为69.59%。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全分开,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控股股东的债务及股份被司法拍卖/冻结的事项与公司无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层稳定,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制控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股份司法处置的后续进展及其影响,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性。为积极应对控股股东股份司法处置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以访问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21 日 [2024-09-21] (600538)国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6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 将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的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70.5657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95%)将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 10 时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 拍卖。 ●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的公司 2,070.5657 万股股份将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现将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 朱蓉娟持有的 20705657 股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国发股票,证券代码:60053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2、拍卖时间: 2024 年 10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9 日 10 时 00 分(延时的除外) 3、拍卖地点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南 宁 市 青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淘 宝 网 网 络 司 法 拍 卖 平 台 https://sf.taobao.com/0771/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59.lKKNP9,户名:南宁市 青秀区人民法院) (四)拍卖保留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市场参考价:64394593 元人民币;起拍价(展示):57955134 元人民币 保证金:4000000 元人民币;增加幅度:200000 元人民币 (五)瑕疵说明 1、已司法冻结; 2、挂网起拍价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股股票收盘价的平均 价即 3.11 元乘以拍卖股票总数(20705657 股)乘以 90%。该价格以及保证金、增加幅度仅为展示价格,并非本次拍卖实际起拍价格,实际起拍价以起拍日前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拍卖股票总数(20705657 股)乘以 90%为起拍价。 二、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原因 因与广西鑫旭铉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朱蓉娟持有的公司4,265,657 股股份被司法冻结,朱蓉娟、彭韬分别持有的公司 6,744 万股、1,380万股股份被司法标记,涉及的案件号为(2022)桂 0103 民初 17532 号,案件债 权额及执行费用为 514.8 万元,冻结期限自 2023 年 2 月 8 日至 2026 年 2 月 7 日。 详见公司 2023 年 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7)。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 比例为 16.69%,控股股东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持股数量 持 股 比 累计被司法冻结、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例 司法标记的数量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朱蓉娟 69,400,542 13.24% 69,400,542 100.00% 13.24% 彭韬 3,472,700 0.66% 3,472,700 100.00% 0.66% 广西国发投资集 2,329,371 0.44% 1,817,366 78.02% 0.35% 团有限公司 姚芳媛 12,323,000 2.35% 0 0 0 合计 87,525,613 16.69% 74,690,608 85.34% 14.25% 2、2024 年 9 月 11 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对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的公司 9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2%)进行了公开司法拍卖,上海楷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后续仍涉及交纳尾款、 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过户等环节。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拟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10 月 9 日拍卖的朱蓉娟持有的公司 2,070.5657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3.95%。若上述两笔法拍股份被成功拍卖并完成过户,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16.69%下降到 11.03%。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如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后续被司法处置且被处置的股份占比较大,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进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权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性,该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十二条、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大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违约处置等导致减持股份的,若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规定。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1 日 [2024-09-12] (600538)国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9 月 10 日 10 时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 10 时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 院对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的公司 9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2%)进行了公开司法拍卖,上海楷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 ●拍卖最终成交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交纳尾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024 年 8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1),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结果披露如下: 一、股权拍卖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9 月 10 日 10:00 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 1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南 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标的物网拍链接: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822492750647.htm)对朱蓉娟持有的公司 9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进行了公开拍卖。 二、股权拍卖的竞买结果情况 根据 2024 年 9 月 11 日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 书》,竞拍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上海楷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 V3514 于 2024/09/11 10:00:00 在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朱蓉娟持有的北海国发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900 万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26325000(贰仟陆佰叁拾贰万伍仟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最终成交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交纳尾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 比例为 16.69%,若本次法拍的 900 万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下降到 14.98%,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控股股东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 结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 计 被 司 法 冻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 例 结、司法标记的 持股份比例 司总股本 数量 比例 朱蓉娟 69,400,542 13.24% 69,400,542 100.00% 13.24% 彭韬 3,472,700 0.66% 3,472,700 100.00% 0.66% 广西国发投资集 2,329,371 0.44% 1,817,366 78.02% 0.35% 团有限公司 姚芳媛 12,323,000 2.35% 0 0 0 合计 87,525,613 16.69% 74,690,608 85.34% 14.25% 控股股东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25%,其被司法冻结的比例较高。如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后续被司法处置且被处置的股份占比较大,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进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处置的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十二条、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大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违约处置等导致减持股份的,若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规定。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5.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该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 [2024-09-11] (600538)国发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3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 上午 11:00-12: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三)至 9 月 19 日(星期四)16:00 前登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或 通 过 公 司 邮 箱 securities@goar.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上午 11:00-12:00 举行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裁:潘利斌先生;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尹志波先生;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勇先生; 独立董事:许泽杨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9 月 20 日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 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三)至 9 月 19 日(星期四)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securities@goar.com.cn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勇 电话:0779-3200619 邮箱: securities@goar.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1 日 [2024-08-28] (600538)国发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元 每股净资产: 1.6274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7% 营业总收入: 1.7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16亿元 [2024-08-27] (600538)国发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超过1%暨股份拍卖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2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超过 1%暨股份拍卖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8月2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彭韬持有的公司1,3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过户至买受人郭焕珍名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彭韬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3.30%下降到0.66%,持股比例下降2.6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4 年 7 月 25 日,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第二次司法 拍卖的结果公告》。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在淘宝网司法拍 卖网络平台上对股东彭韬持有的公司 1,380 万股股票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拍卖,郭焕珍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PROP系统查询,并向股东核实,获悉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8月23日办理完成司法过户手续。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券解除质押情况 2022 年 7 月 27 日,彭韬将持有的公司 1,380 万股股份质押给姚晓勇,为 其向姚晓勇的 2,5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详见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 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临 2022-038)。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PROP系统查询获悉,彭 韬质押给姚晓勇的公司1,380万股股份于2024年8月22日解除了质押,本次解除 质押的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79.8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 截至2024年8月22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份质 股份质 已质 未质 持股比 本次解除质 押占其 押占公 押股 已质押股份 押股 未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例 押后剩余质 所持股 司总股 份中 中冻结股份 份中 中冻结股份 押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限售 数量 限售 数量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朱蓉娟 69,400,542 13.24% 46,440,000 66.92% 8.86% 0 46,440,000 0 22,960,542 彭韬 17,272,700 3.30% 0 0 0 0 0 0 17,272,700 广西国发 2,329,371 0.44% 2,150,000 92.30% 0.41% 投资集团 0 1,637,995 0 179,371 有限公司 姚芳媛 12,323,000 2.35% 12,323,000 100.00% 2.35% 0 0 0 0 合计 101,325,613 19.33% 60,913,000 60.12% 11.62% 0 48,077,995 0 40,412,613 二、本次司法过户的具体情况 2024年8月23日,彭韬持有的公司1,3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过户至买受人 郭焕珍名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彭韬 义务人基 住所 南宁市西乡塘区火炬路 11 号 802 室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8 月 23 日 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股份种类 变动数量(股) 变动比例 明细 司法拍卖划转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 股) -13,800,000 -2.63%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 1、一致行动关系 彭韬、朱蓉娟夫妇分别持有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 52.38%、47.62%的股 权,且通过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朱蓉娟、彭韬、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朱蓉娟、姚芳媛分别持有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5%、16%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朱蓉娟与姚芳媛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朱蓉娟 69,400,542 13.24% 69,400,542 13.24% 彭韬 17,272,700 3.30% 3,472,700 0.66% 广西国发投资 2,329,371 0.44% 2,329,371 0.44% 集团有限公司 姚芳媛 12,323,000 2.35% 12,323,000 2.35% 合 计 101,325,613 19.33% 87,525,613 16.69%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法院执行司法拍卖并过户,彭韬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3.30%减少到0.66%,持股比例下降2.6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即朱蓉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彭韬、朱蓉娟夫妇仍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 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 拍卖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治理和持续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2024-08-10] (600538)国发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0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 3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32,214,6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4.299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潘利斌博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李勇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姜烨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12,652,273 91.5757 19,481,064 8.3893 81,300 0.0350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韦微、刘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0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024-08-10] (600538)国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1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 将被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的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9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2%)将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 10 时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 10 时被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十二条及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大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违约处置等导致减持股份的,若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的公司 900 万股股份将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现将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原因 (一)股份质押情况 重庆威灵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广西六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出借资金 6,000 万元人民币。2021年 11 月 2 日,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的一致行动人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发集团”)以持有的公司 2,715 万股股份为广西六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重庆威灵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灵顿”)的上述委托贷款 提供了质押担保。2021 年 12 月 8 日、2022 年 1 月 27 日,朱蓉娟分别将持有的 公司 400 万股、500 万股股份补充质押给威灵顿,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担保。 详见 2021 年 11 月 3 日、2021 年 12 月 9 日、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广西六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欠威灵顿的债务本金余 额为 1,500 万元,朱蓉娟、国发集团质押给威灵顿的公司股份余额合计 1,115万股,其中:朱蓉娟为 900 万股,国发集团为 215 万股。 (二)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由于广西六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威灵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下达 了《执行裁定书》(2023)桂 0105 执 7214 号。2023 年 9 月 20 日,广西壮族自 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了国发集团持有的公司 17.94 万股股份; 2024 年 2 月 6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了朱蓉 娟持有的公司 900 万股股份。 (三)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2024 年 8 月 7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下达了《执行裁 定书》(2023)桂 0105 执 7214 号之二,裁定如下: “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朱蓉娟持有的北海国发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900 万股股票(质押登记证明编号:ZYD212354、ZYD220202)。 本裁定立即执行。” 二、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朱蓉娟持有的北海国发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900 万股股票(证券名称:国发股份,证券代码:60053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登记证明编号:ZYD212354、ZYD220202)。 (二)拍卖时间 2024 年 9 月 10 日 10:00 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 10:00(延时的除外) (三)拍卖地点 在 南 宁 市 江 南 区 人 民 法 院 淘 宝 网 司 法 拍 卖 网 络 平 台 (https://sf.taobao.com/0771/02)上进行公开拍卖 (四)拍卖保留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市场参考价:2,925 万元,起拍价(展示):2,632.50 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10 万元。 (五)瑕疵说明 1.已被司法冻结; 2.有质押(质押权人:重庆威灵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挂网起拍价为 2024 年 8 月 5 日该股股票收盘价即 3.25 元乘以拍卖股票 总数(900 万股)乘以 90%。该价格以及保证金、增价幅度仅为展示价格,并非本次拍卖实际起拍价格,实际起拍价以起拍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拍卖股票总数(900 万股)乘以 90%为起拍价。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 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及一致行动人彭韬、广西国 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姚芳媛合计持有公司 19.33%的股份。 2.2024 年 7 月 24 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上对彭韬持有的公司 1,3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3%)股票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拍卖,郭焕珍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目前尚未过户)。南宁市江南 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 10 时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 10 时对控股股东 朱蓉娟持有的公司 9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2%)进行公开拍卖。若上述两笔法拍股份被成功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下降 4.35%(持股比例将从 19.33%下降到 14.98%),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十二条及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大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违约处置等导致减持股份的,若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 股份。 4.本次股权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性。该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6.截至 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 的数量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 87.33%(“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累计被质押的股份占其持股的比例为 73.74%。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比例较高,涉及的执行案件较多、金额较大,如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后续被司法处置且被处置的股份占比较大,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进而对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处置的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0 日 [2024-07-25] (600538)国发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6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 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姜烨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事前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临 2024-03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2、审议通过《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集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选举姜烨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4-03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4 年 7 月 25 日 附件:姜烨简历如下: 姜烨:男,1981 年 8 月出生,硕士,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 FCA,曾 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英国/爱尔兰)副经理、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新加坡)经理、小蝌蚪(香港)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顾问,广东汇展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唯专美科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美态美肤有限公司董事,重庆维邦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和重庆唯专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监事。 姜烨先生与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的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3.2.2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024-07-25] (600538)国发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8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 3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9 日 至 2024 年 8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姜烨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4 年 7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 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 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38 国发股份 2024/8/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 2024 年 8 月 7 日(8:30-12:00,14:00:-17:30) 2024 年 8 月 8 日(8:30-12:00,14:00:-17:30) 2、登记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 3 号国发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 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登记收件截止日 2024 年 8 月 8 日 17:30,并请在传真 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参加现场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和参会, 代理人另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和参会;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和参会,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和参会。授权委托书格式参照附件 1。 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相关证件。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李勇、黎莉萍 联系电话:0779-3200619 传 真:0779-3200618 电子邮箱:securities@gofar.com.cn 邮 编:536000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 3 号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8 月 9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姜烨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2024-07-20] (600538)国发股份: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9 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喻陆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个人原因,喻陆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喻陆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喻陆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喻陆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增补董事的工作。 喻陆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喻陆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20 日 [2024-07-16] (600538)国发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4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 易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7 月 12 日、7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实际控制人彭韬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将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 15 时至 2024 年 7 月 24 日 15 时被司法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 人股份被质押的比例和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比例较高,公司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7 月 12 日、7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现在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制造、医药配送、医疗技术服务和司法 IVD(体外诊断)等产业。 经公司自查,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近期没有签订或正在磋商洽谈重大合同。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也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公司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彭韬持有的公司 1,380 万股股票将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 15 时至 2024 年 7 月 24 日 15 时被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 台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该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 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比例、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比例较高的风险提示 截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控股股东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01,325,613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33%,其中: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未包括候冻结数量)占其持股的比例为 87.3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88%;被质押的股份数量占其持股的比例为 73.7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25%。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比例较高,涉及的执行案件较多、金额较大,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后续未能以其除持有公司股票以外的资产偿还债务或达成解决方案,则不排除被质押、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强制执行、司法拍卖等风险。如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后续被司法处置且被处置的股份占比较大,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进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公司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的风险提示 公司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 (四)其它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 的 7 月 11 日、7 月 12 日、7 月 15 日)内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信息的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 [2024-07-10] (600538)国发股份: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3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的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0 万元左右,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00 万元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00 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增加。 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700 万元左右。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5.1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53.79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2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1、全资子公司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上半年按合同约定需执行的在手订单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营业收入下降约 11%;且市场竞争加剧致毛利率有所下滑,市场拓展力度加大、费用相应增加,致使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约 26%。 2、分公司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受市场竞争激烈和市场需求下降的双重影响,营业收入下降;且公司加大市场宣传力度,费用相应增加,与上年同期相比产生亏损。 (二)投资收益减少 公司持有南京华大共赢一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号基金”)27.03%的份额,一号基金投资的项目中,股票已挂牌上市的华大智造、北海康成、友芝友生物报告期末股价下跌导致公司投资一号基金产生的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公司投资一号基金 2024 年上半年产生的投资收益为-1,121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增加 182 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 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4 年半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 [2024-07-06] (600538)国发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第二次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2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 将被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第二次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际控制人彭韬持有的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38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3%)将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 15 时至 2024 年 7 月 24 日 15 时被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司法拍卖。 ●若本次股权司法拍卖成功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比例将下降 2.63%,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目前该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 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东所持部分股份首轮拍卖的情况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2 日 15 时至 2024 年 7 月 3 日 15 时在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彭韬持有的公司 1,380 万股股票进行了第一次拍卖。 因无人出价,股权拍卖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7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成都市青羊区人民 法院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 告》。 二、股东所持部分股份第二次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通过公开查询获悉,彭韬持有的公司 1,38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将进 行第二次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1、拍卖标的:彭韬持有的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1380 万股股票(证 券名称:国发股份,证券代码:60053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登记编 1 号:ZYD221519)。 2、拍卖时间:2024 年 7 月 23 日 15 时至 2024 年 7 月 24 日 15 时止(延时除 外)。 3、拍卖地点: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 ( 网 址 : https://sf.taobao.com/028/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236.VVjxpA ,户 名: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4、起拍价(展示):4,111.52 万元,保证金:822.3033 万元,增价幅度:5 万元。 挂网起拍价为 2024 年 7 月 1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 4.138 元乘以拍卖 股票总数(1380 万股)乘以 90%,二拍再乘以 80%,即 41115168 元。该价格以及保 证金、增价幅度仅为展示价格,并非本次拍卖实际起拍价格,实际起拍价以起拍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乘以拍卖股票总数(1380 万股)乘以 90%为起拍价,二 拍再乘以 80%(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将在起拍日 2024 年 7 月 23 日 15 点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 5、瑕疵说明:已被司法冻结,有质押。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 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冻 结/标记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司法 累计被司法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朱蓉娟 69,400,542 13.24% 冻结数量 标记数量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22,960,542 46,440,000 100.00% 13.24% 彭韬 17,272,700 3.30% 3,472,700 13,800,000 100.00% 3.30% 广西国发 2,329,371 0.44% 1,637,995 78.02% 0.35% 投资集团 12,323,000 179,371 - - - 有限公司 姚芳媛 2.35% - 合计 101,325,613 19.33% 26,612,613 61,877,995 87.33% 16.88% 注:“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朱蓉娟、彭韬所持公司股份均被执行 轮候冻结。 2、若彭韬持有的公司 1,380 万股股票被成功拍卖并过户,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2 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下降 2.63%,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更。 3、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 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彭韬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拍卖的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十二条及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大股东因司 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违约处置等导致减持股份的,若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 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5、本次股权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 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 均保持独立,彭韬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6 日 3 [2024-07-04] (600538)国发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1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权拍卖的基本情况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彭韬与控股股东 朱蓉娟为夫妻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朱蓉娟、彭韬夫妇。2024 年 6 月 4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拍卖的提示性公告》,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4 年 7 月 2 日 15 时至 2024 年 7 月 3 日 15 时对彭韬持有的公司 1,38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3%)进行司法拍卖。 二、股权拍卖的结果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2 日 15 时至 2024 年 7 月 3 日 15 时 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彭韬持有的公司 1,380 万股股票进行了公开拍 卖。 公司经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本次拍卖结果如下:“本场已流拍, 无人出价。”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拍卖的公司股份后续是否再次被拍卖具有不确定性。若拍卖最终举 行,涉及的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均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拍卖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该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 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 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4 日 [2024-06-14] (600538)国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标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0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 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标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 PROP 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广西国 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持有的公司 1,637,995 股股份于 2024 年 6 月 6 日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标记。公司积极与国发集团联系, 多次催促其与相关法院核实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具体情况。2024 年 6 月 13 日,公 司收到国发集团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标记基本情况 股东 占其所 占公司 标记股份是 标记 标记 标记原 名称 标记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否为限售股 起始日 到期日 标记申请人 因 比例 比例 国 发 1,637,995 股 70.32% 0.31% 否 2024年6 2027年6 广西投资集团 借款合 集 团 月 6 日 月 5 日 有 限 公 司 同纠纷 被司法标记的原因 申请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北海国发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国发 集团、第三人国家开发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 相关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作出 《民事裁定书》(2023)桂 0103 民初 27985 号,查封被申请人北海国发远洋渔业 有限公司、国发集团名下价值人民币 704.34 万元的财产。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6日对国发集团持有的公司1,637,995 股股份进行了司法标记,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 704.34 万元。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股 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司法 累计被司法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冻结数量 标记数量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朱蓉娟 69,400,542 13.24% 22,960,542 46,440,000 100.00% 13.24% 彭韬 17,272,700 3.30% 3,472,700 13,800,000 100.00% 3.30% 国发集团 2,329,371 0.44% 179,371 1,637,995 78.02% 0.35% 姚芳媛 12,323,000 2.35% - - - - 合计 101,325,613 19.33% 26,612,613 61,877,995 87.33% 16.88% 注:“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朱蓉娟共计 761,523,712 股被轮候 冻结,彭韬共计 110,400,000 股被轮候冻结。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的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情况 1、截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控股股东朱蓉娟及一致行动人彭韬、国发集团 由于股份质押引起的执行案件共 4 起,案件执行金额为 13,824.87 万元。其中东 营容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的执行案件尚未结案(案件执行金额为 2,400 万元,股票已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其余 3 个执行案件执行金额合计 11,424.87 万元。因股份质押引起的执行案件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冻结日期 彭韬被冻结 朱蓉娟被冻结的 国发集团被冻 冻结类型 冻结申请人 备注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结的股份数量 2023.6.29 11,500,000 轮候冻结 东营容德企业管 [注 1] 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8.16 29,100,000 轮候冻结 海南润泰欣茂小 [注 2] 额贷款有限公司 2023.9.20 179,371 司法冻结 重庆威灵顿酒店 2024.2.6 9,000,000 轮候冻结 管理有限公司 2024.4.12 13,800,000 轮候冻结 姚晓勇 [注 3 注 1:朱蓉娟将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给东营容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引起 的执行案件,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了朱蓉娟持有的公司 600 万股股份并已完成过户手续,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权益变动超过 1%暨股份拍卖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注 2:朱蓉娟将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给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引起 的执行案件,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了朱蓉娟持有的公司 1,500 万股股份并已完成过户手续。2024 年 5 月 23 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下达了《结案通知书》(2023)琼 0108 执 6602 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但截 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股份被司法冻结尚未解除。 注 3:彭韬将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给姚晓勇,为其向姚晓勇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引起的执行案件 1 起,根据中国执行事务公开网查询的信息,截至 2024 年 2 月 1 日,该起案件执行金额为 2,706.74 万元。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4 年 7 月 2 日 15 时至 2024 年 7 月 3 日 15 时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淘宝 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彭韬持有的公司 1,380 万股股票进行公开拍卖。具体详见 公司 2024 年 6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成都市 青羊区人民法院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2、截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朱蓉娟、彭韬、国发集团因本人借款及为他人 借款提供担保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轮候冻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共计 17 起,诉前保全涉及的债务金额约 4.19 亿元。股份被司法冻结明细如下: 单位:股 序 冻结/标记 彭韬被冻结 朱蓉娟被冻 国发集团 冻结类型 冻结申请人 号 日期 的股份数量 结的股份数 被冻结的 量 股份数量 1 2022.8.9 4,723,117 司法冻结 2 2022.8.9 3,660,357 司法冻结 3 2022.8.9 4,903,512 司法冻结 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4 2022.8.9 5,407,899 司法冻结 5 2022.7.28 3,472,700 司法冻结 6 2023.2.10 37,605,657 轮候冻结 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7 2023.2.8 4,265,657 司法冻结 2023.2.8 13,800,000 46,440,000 司法标记 广西鑫旭铉贸易有限公司 8 2023.2.9 13,800,000 69,600,000 轮候冻结 南宁市鑫锦源商贸有限公司 9 2023.2.9 13,800,000 69,600,000 轮候冻结 广西庆源兴商贸有限公司 10 2023.2.9 13,800,000 69,600,000 轮候冻结 南宁徕邕商贸有限公司 11 2023.2.9 13,800,000 69,600,000 轮候冻结 广西辉之耀商贸有限公司 12 2023.2.9 13,800,000 71,705,657 轮候冻结 广西南宁吉晶盈贸易有限公司 13 2023.2.9 13,800,000 71,705,657 轮候冻结 广西万骋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4 2023.2.9 13,800,000 71,705,657 轮候冻结 广西巛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5 [2024-06-11] (600538)国发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9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发股份”)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490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会同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就监管工作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现就监管工作函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一、关于前期重组标的 公司 2020 年重组置入标的广州高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盛生物”),主要产品服务为法医 DNA 检测设备、试剂耗材以及提供法医 DNA 检测服务。业绩承诺期为 2020—2022 年,三年业绩承诺完成率分别为 102.91%、107.22%和 119.24%。年报显示,报告期内高盛生物受客户需求下降、客户预算经费的大幅缩减、中标项目减少影响,实现营业收入 1.17 亿元,同比下滑40.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722.86 万元,同比下滑 81.14%。公开信息显示,2023 年 4 月高盛生物经理由原实际控制人康贤通变更为章戴荣,同时康贤通不再担任董事。 请公司补充披露:(1)高盛生物各项业务的经营模式、业务形式、成果交付方式、收入确认的依据及政策;(2)2020 年至 2023 年各项业务的利润表主要数据及变动,并结合客户需求、客户预算经费、在手订单等具体影响因素的变化,分析报告期收入及业绩变动的原因;(3)2020 年至 2023 年各项业务前五大客户的名称、交易金额、注册资本、成立时间、实际控制人、往来款余额等,并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交易对方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是否发生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4)说明各项业务的销售模式及收入构成;经销模式下,前五大经销商 2020 年至 2023 年采购、销售公司产品数量、金额及库存情况,各期期末库存是否合理,产品终端销售后是否安装或使用;(5)说明康贤通在高盛生物客户维护、业务拓展等方面发挥的主要作用以及目前的任职情况,其任职变化是否对高盛生物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年审会计师及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高盛生物各项业务的经营模式、业务形式、成果交付方式、收入确认的依据及政策; (一)经营模式及业务形式 高盛生物主要产品服务包括 DNA 检测设备及试剂耗材的生产和销售,以及DNA 检测服务等技术服务,所处细分行业为医疗器械行业中的体外诊断行业,是一家 DNA 检测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覆盖 DNA 检测行业的上游、中游、下游,具体包括上游配备自主产品超微量 DNA 自动提取检测工作站,可实现检测样本自动化提取制备;中游提供 DNA 扩增、DNA 测序等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满足客户 DNA 检测综合需求;下游通过派驻技术服务人员,为客户提供DNA 测序及数据库建库服务。高盛生物通过有机地结合产业链上、中、下游产品和技术服务,形成了针对性的法医 DNA 检测整体解决方案。 高盛生物的主要经营模式涵盖销售模式、采购模式、生产和服务模式。主要经营模式示意图如下: 1、销售模式 根据销售对象及需求差异等情况,高盛生物主要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即对于公安单位等主要客户采取直销的方式,通过参与招投标等符合政采管理相关规定的方式进行合作;对于高盛生物向非终端客户的销售活动,则全部纳入经销模式管理。具体如下: (1)直销模式 A、DNA 设备、试剂及耗材、测序建库等业务 对公安单位等主要客户,高盛生物采取直销模式,以招投标的形式开展合作。根据招投标形式的不同,DNA 检测行业内的采购方式可分为公开招投标方式和非公开招投标方式。 1)公开招投标方式 公安单位等客户对检测设备、试剂及耗材、技术服务等进行采购,通常情况下以公开招投标方式为主。高盛生物销售部门搜集全国 DNA 检测业务相关的招标需求信息,针对招标需求信息,结合产品或服务价格、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服务覆盖半径、响应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销售部门按照招标要求准备相应资格文件、撰写投标内容、提供协议文件、组织参与投标等。高盛生物中标后,与客户签署合同,根据中标文件具体条款,并按照公安单位 DNA 实验室专业要求,向公安单位提供 DNA 检测设备、试剂耗材或技术服务,以及提供持续协助解决 DNA 检测常规和疑难问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等 DNA 检测综合解决方案。公开招投标是高盛生物获取订单最主要的方式。 2) 非公开招投标方式 除公开招投标外,公安单位、医院、研究机构等终端客户在满足相关规定的条件下,部分采购通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 由于 DNA 检测业务具有一定的专业壁垒,通常终端客户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专业的技术规划和服务支持,持续协助解决 DNA 检测常规和疑难问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高盛生物与客户合作过程中,深入了解客户 DNA 检测相关产品关键需求,与广东省内多家客户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高盛生物根据终端客户的要求,通过参与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获取订单。 B、司法鉴定业务 高盛生物旗下的广东正航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以下简称“正航鉴定所”)主要从事痕迹、毒物、病理、临床、物证、文书等鉴定业务,其中主要为东莞、深圳等区域内的公安类客户(公安、交警等)提供痕迹、毒物、病理、临床等鉴定业务,通过长期合作已得到该类客户充分地肯定和认可,并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安类客户发生鉴定需求时,向正航鉴定所提供委托书和鉴定材料,经正航鉴定所审查通过后予以受理,双方委托关系成立。正航鉴定所提供相关鉴定服务,出具鉴定报告,形成鉴定服务收入。其他客户主要为保险公司、银行等企业、其他组织、个人等,此类客户根据其具体需求主动联系正航司法鉴定所开展相关鉴定业务。 (2)经销模式 高盛生物与全国各地多家 DNA 检测行业内的企业建立了经销合作关系,并将所有向高盛生物采购 DNA 检测相关设备、试剂耗材产品或服务的非终端客户全部归类为经销商。 高盛生物与经销商客户之间不存在关于对销售区域划分、年度销售目标、销售指导价格、销售折扣优惠、退货管理、奖罚机制等进行约束的合作条款或约定,更不存在独家代理关系。该等经销商主要通过参与公安单位等客户公开招标等方式获取 DNA 检测相关设备、试剂耗材产品或服务业务订单,并根据其中标合同等情况汇总产品需求后,向高盛生物或其他类似供应商采购相应产品,并直接转手销售给其他经销商或终端客户。高盛生物与上述客户均为买断式交易,不存在经销商存货退货的情况。根据部分经销商配合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其终端客户的类型可划分为公安单位、医院、研究鉴定机构等,其订单获取方式包括公开招投标、非公开招投标、直接签订合同等。 2、采购模式 高盛生物主要采用“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其中:设备采购主要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进行相应的采购;试剂及耗材采购主要是根据已有订单情况进行采购;其他设备零件或辅助材料,根据销售订单和产品设计需求进行采购。 高盛生物主要采购流程图如下: 高盛生物的采购部门根据中标项目确定采购需求,编制当期采购计划,选取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确定供应商后即向其发送采购订单,并签订采购合同;中标项目中,若客户已明确指定采用某一类供应商产品的,采购部门将根据合同订单的需求,与相应供应商沟通价格、货期、质量、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并按照采购需求发送订单,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依据采购合同约定条款,将货品发货至高盛生物仓库,货品入库并验收合格后,采购部门根据项目的需求进行货物的统一调度。 高盛生物根据采购需求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列入初选供应商名单,随后通过调研考察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对样品进行检测和试用,完成供应商调查评审。对于合作良好的 DNA 检测领域内的国内外知名设备和试剂耗材品牌供应商,高盛生物与该等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生产和服务模式 (1)生产模式 高盛生物生产的产品主要为 DNA 提取检测设备等自主产品。高盛生物自主产品的生产主要由控股子公司高盛智造承担,目前生产的具体产品为超微量DNA 自动化提取检测工作站等。 高盛生物主要生产流程图如下: 高盛生物根据中标项目销售订单的需求,由技术部门设计提取检测工作站自动化运作流程,设计产品运作流程图和生产计划,向采购部门提交生产部件需求,采购部门选择相应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并签署采购合同。生产部件到货并验收后,技术部门从仓库领用相应生产部件后,经生产、组装、调试等步骤后,工作站实现稳定自动化运行进行验收,验收后入库。 1)DNA 提取检测工作站生产过程 技术部门设计提取检测工作站自动化运作流程,设计产品运作流程图和生产计划,向采购部门提交生产部件需求,采购部门选择相应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并签署采购合同。生产部件到货并验收后,技术部门从仓库领用相应生产部件后,经生产、组装、调试等步骤后,工作站实现稳定自动化运行进行验收,验收后入库。 2)DNA 提取试剂生产过程 技术部门研发试剂配方,向采购部门提交采购需求,采购部门选择相应供应商并签署采购合同,原材料到货后,技术部门从仓库领用相应原材料后,经配比、实验、调试等步骤后,试剂盒实现稳定后进行包装储存。 (2)服务模式 高盛生物涉及服务的业务类型为 DNA 检测技术服务,主要包括 DNA 测序及 数据库建库业务、司法鉴定业务两类,具体服务模式如下: 1)DNA 测序及数据库建库业务 高盛生物向公安单位提供 DNA 测序及数据库建库服务。高盛生物参与公安单位 DNA 测序及数据库建库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后,由高盛生物技术部门制定服务计划书,技术服务人员派驻客户单位。技术人员派驻客户单位执行相应中标项目,派驻客户单位的技术人员实施全程跟踪和专业技术支持,并按照周度、月度定期汇总业务进度。同时,技术项目组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项目中期验收。项目完成后,客户组织项目验收,技术项目组进行数据整理、样本交付和检测结果签收。 2)司法鉴定业务 正航鉴定所向客户提供司法鉴定服务,主要包括亲子鉴定、毒物鉴定、工伤鉴定等。委托人向高盛生物下属司法鉴定机构提供委托书和鉴定材料,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经补充材料符合后予以受理。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委托书和鉴定材料,与委托人签订相关司法鉴定协议书,并确定鉴定人,若鉴定人存在可能影响鉴定结论等情形,鉴定人则需回避。鉴定人对鉴定材料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果,鉴定结果存在疑问或鉴定过程存在问题则需进行补充鉴定(更换试剂盒或鉴定人等)确定。具备副主任级法医师对鉴定结果审核后给予鉴定结论,若存在结论错误或结论不完整等情形可重新鉴定。 (二)成果交付方式 针对 DNA 检测设备和 DNA 检测试剂耗材的销售,高盛生物的产品交付一般 采取送货上门、邮寄或客户自提的方式进行货物交付。产品交付后,客户或其委托提货人对货物进行检验,对于设备类产品由客户出具验收报告,对于试剂耗材类产品由客户签署验收单。针对 DNA 测序及数据库建库服务,高盛生物为公安单位提供从样本检测、分析、数据入库等 DNA 检测技术服务后,由客户出具项目验收单或项目进度确认表 [2024-06-04] (600538)国发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8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 将被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际控制人彭韬持有的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38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3%)将于 2024 年 7 月 2 日 15 时至 2024 年 7 月 3 日 15 时被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 ●若彭韬持有的公司 1,380 万股股票被成功拍卖并过户,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下降 2.63%。 ●彭韬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彭韬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拍卖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十二条及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大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违约处置等导致减持股份的,若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收到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的《告知书》(2024) 川 0105 执 1583 号,公司实际控制人彭韬持有的公司 1,380 万股股票(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2.63%)将于 2024 年 7 月 2 日 15 时至 2024 年 7 月 3 日 15 时 被司法拍卖。现将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原因 2022 年 7 月 27 日,彭韬将持有的公司 1,380 万股股份质押给姚晓勇,为 其向姚晓勇的 2,5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因彭韬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付息义务,姚晓勇将彭韬及其一致行动人朱蓉娟(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为彭韬之配偶,为彭韬的上述借款提供了担保)诉至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川 01 民终 23269 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 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2024 年 4 月 12 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司法轮候 冻结了彭韬持有的公司 1,380 万股股份。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29 日、 2023 年 4 月 7 日、2024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执行事务公开网查询的信息,截至 2024 年 2 月 1 日,该起案件执 行金额为 2,706.74 万元人民币。 2024 年 5 月 27 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下发了《执行裁定书》(2024) 川 0105 执 1583 号之四,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彭韬持有的北海国发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1,380 万股股票(证券名称:国发股份,证券代码:60053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登记编号:ZYD221519)。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彭韬持有的北海国发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1,380 万股股票(证券名称:国发股份,证券代码:60053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登记编号:ZYD221519)。 2、拍卖时间:2024 年 7 月 2 日 15 时至 2024 年 7 月 3 日 15 时止(延时除 外)。 3、拍卖地点: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28/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236.VVjxp A)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4、起拍价(展示):5,952.91 万元,保证金:1,190.58 万元,增价幅度:10 万元。 挂网起拍价为 2024 年 3 月 28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 4.793 元乘以拍 卖股票总数(1380 万股)乘以 90%。该价格以及保证金、增价幅度仅为展示价格,并非本次拍卖实际起拍价格,实际起拍价以起拍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乘以拍卖股票总数(1380 万股)乘以 90%为起拍价。 5、瑕疵说明:已被司法冻结,有质押。 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sf.taoba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及一致行动人彭韬、广西 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姚芳媛合计持有公司 19.33%的股份;彭韬持有公司17,272,7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3%。 若彭韬持有的公司 1,380 万股股票被成功拍卖并过户,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下降 2.63%,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彭韬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拍卖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十二条及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大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违约处置等导致减持股份的,若通过司法扣划、划 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4、本次股权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与该均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性。该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4 日 [2024-05-18] (600538)国发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7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 3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4,733,9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3.795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兼总裁潘利斌博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非独立董事喻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 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4,733,915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4,733,915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4,733,915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4,733,915 100 0 0 0 0 5、 议案名称:《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4,733,915 100 0 0 0 0 6、 议案名称:《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4,733,915 100 0 0 0 0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4,733,915 100 0 0 0 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4,733,915 100 0 0 0 0 9、 议案名称:《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4,733,915 100 0 0 0 0 10、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4,733,915 100 0 0 0 0 11、议案名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4,733,915 100 0 0 0 0 1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4,733,915 100 0 0 0 0 1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4,733,915 100 0 0 0 0 14、议案名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4,733,915 100 0 0 0 0 (一)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数 (%) 5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2,227,093 100 0 0 0 0 7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32,227,093 100 0 0 0 0 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 32,227,093 100 0 0 0 0 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9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32,227,093 100 0 0 0 0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2,227,093 100 0 0 0 0 1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32,227,093 100 0 0 0 0 12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32,227,093 100 0 0 0 0 注: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 5%以下股东,但因其与控股股东为 一致行动关系,故其投票未计入公司 5%以下股东的表决结果中。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0-12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会议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昌华、刘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8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